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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8-26 08:00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县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县相关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协调落实市纪委市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芷江县纪委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13个部室,1个直属事业单位:互联网 监督信息中心,1个代管机构:芷江县委巡察办。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8年芷江县纪委部门决算公开表(2)_0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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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收入1593.86万元,其中一般财政拨款收入1589.72万元,其他收入4.14万元。比上年同期决算增加77.9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增加。本年支出1596.6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25.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开支增大。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收入1593.86万元,其中一般财政拨款收入1589.72万元,占99.74%;其他收入4.14万元,占0.26%。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1596.64万元,比上年同期决算增加125.77万元。

1、基本支出1185.74万元,主要是按照现行人员待遇政策支付的机关及属单位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以及按照定额标准核定支付的办公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维护费等支出,占总支出的74.26%。

2、项目支出410.90万元,主要用于巡察、互联网 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县乡纪检监察一体化、专项整治、党风廉政建设、人情风整治、迁建项目等工作开支,占总支出的25.7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财政拨款收入1589.72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98.5万元;一般财政拨款支出1592.4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1.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一般财政拨款支出1592.49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21.6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决算数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0.14万元,占比98.6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5万元,占比0.9%,农林水支出8万元,占比0.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78.64万元,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年初做预算时无法预计的开支,如迁建项目改造、人员增加等,年初预算时难以精确安排人员经费和相关支出,导致中途需要调剂或者追加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1.59万元,占总支出的74.2%;项目支出410.9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党政电子政务内网租费等工作开支,占总支出的25.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0.7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91万元,均为国内公务接待,年初预算数40万元,没有超过指标数,比上年减少8.9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标准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87万元,年初预算数25万元,没有超过指标数,比上年增加11.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扩充,“三大攻坚战”、日常监督、信访件处理及办案数增加,车辆运行维护成本增高;本年度无新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绩效较好,因人员调动导致人员经费及相应支出增加,总体上符合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年初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将绩效项目资金进行了细分,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把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部室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年终按目标要求进行严格考核。

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积极协助县委履行好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了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严格实行主体责任月工作例会制,县委常委会15次、县委书记办公会5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市纪委监委要求,对36名市管干部开展了“廉政画像”。严格执行“双谈双述双考”、“双报告”,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扎实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两个责任”全覆盖双重约谈,共开展廉政谈话3000余人次,警示约谈400余人次。

作风建设项目方面:纠正“四风”不止步,严格落实省委“约法三章”,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9起。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专项治理,查处“四风”陋习问题92件,制作并播放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明查暗访专题片。

专项整治方面:今年以来,全县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立案共116件,党纪政务处分113人,上缴财政资金622.97万元,退还群众资金81.36万元。集中排查民惠农补贴方面问题线索955个,立案37件,党纪处分37人,通报典型案例20起,追缴资金231.08万元。

互联网 监督工作方面:按照省、市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互联网 监督”信息平台建设,完成了省平台民生资金数据和村级财务公示数据录入工作,结合“一月一主题”开展了助学贷款、卫计奖补等信息资金数据比对工作,共交办疑似问题线索1845条,排除137条,整改1636条,立案查处24件。

乡镇纪委工作方面: 在18个乡镇建设标准化纪检监察室,为各乡镇积极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移风易俗专项治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日常监督执纪、信访矛盾排查化解等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方面: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派驻机构改革的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县纪委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派驻纪检组人员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统一管理。

县乡一体化工作方面:持续深化“三转”要求,推进全县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管理,着力解决县乡纪检监察力量不足和乡镇纪律工作发展不平衡、干部管理机制不顺的问题,全面落实新形势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任务和新要求。

巡察专项经费方面:切实把接受中央巡视和省委巡视作为严肃政治体检,全力配合、即知即改,推行“五率一度”办信机制,县委常委带头包案,优先办理中央巡视组6件、省委巡视组3件交办件,达到100%。积极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常规式、互派式、混合式、巡审式巡察了水利、住建、国土、卫计、扶贫等12个单位党组织,对乡镇扶贫专项巡察进行了“回头看”,发现问题327个,移送问题线索120个。

根据财政预算项目资金安排,本年度整体支出规模上没有突破,各项目支出按原定计划有序进行,达到了预期目标。按照全年履职进度和临时需要进行安排,保障到位。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政策落实更加到位,机关服务效能得到增强,发展环境得到改善,作风建设取得成效,乡镇纪检监察建设初具成效,为全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了纪律保障。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3.9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79.31 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扩充,“三大攻坚战”、日常监督、信访件处理及办案数增加,差旅费等各项工作开支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 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固定资产总额为177.49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54.67万元,为电脑、打印设备等;专用设备0.6万元,为食堂消毒柜;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设备22.22万元,为办公家具用具等。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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