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怀化市纪委部门决算
怀化市纪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怀化市纪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二、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怀化市纪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市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市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
4、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市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市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8、负责协调落实省纪委省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市属大中专院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怀化市纪委监委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19个部室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至第九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3个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怀化市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站、怀化市互联网 监督办公室、怀化市纪委信息中心;1个代管机构(财务未独立核算):怀化市委巡察办。
(二)决算单位构成。怀化市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怀化市纪委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7500.58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收入723.09万元,增长10.67%;2019年度支出总计7500.58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支出723.09万元,增长10.67%。主要是因为2019年度我单位办理了新晃操场埋尸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而增加了办案成本所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72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20.15万元,占98.44%;其他收入104.95万元,占1.5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21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6.8万元,占49.88%;项目支出3613.88万元,占50.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348.89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收入750.06万元,增长11.37%;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348.89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支出750.06万元,增长11.37%。主要是因为2019年度我单位办理了新晃操场埋尸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而增加了办案成本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58.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11%,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18.55万元,增长32.18%,主要是因为一是2019年度我单位人员增加从而增加了一系列的办公支出,包括人员培训、办公设施增加等费用;二是办理了新晃操场埋尸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而增加了办案成本所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58.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27.93万元,占92.48%;科学技术支出2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75万元,占5.86%;卫生健康支出115.31万元,占1.6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07.7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05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2742.8万元,支出决算数28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5.00%,超出预算数是因为人员增加所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3458.42万元,支出决算数338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7.97%,未完成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核算方法的改变,部分支出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中列支。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152.9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核算方法的改变,部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在本项列支,二是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纪检组的成立增加相应的办案等办公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2万元,此项支出是本单位2019年度内根据湘社评【2016】6号文件完成社会课题研究所增加的支出拨款。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数53.55万元,支出决算数117.4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19.33%,决算数大于预算支出部分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296.30万元,此项支出是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数115.31万元,此项支出是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9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05.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5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抚恤金、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91.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4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9.88万元,支出决算为96.02万元,完成预算的68.6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4.88万元,支出决算为2.15万元,完成预算的4.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2.06万元,减少48.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支出,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93.87万元,完成预算的98.8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8.62万元,增长10.1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办案力度加大,公车运行量加大引起的。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5万元,占2.2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3.87万元,占97.7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5个、来宾277人次,主要是省、县市区来人联系业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3.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87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办案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远桥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绩效信息,作为附件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38.17万元,降低29.5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各项经费开支,故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有所节约。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35万元,用于召开党风廉政教育宣传会议,人数24人,为期1天,经费预算2400元,内容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安排等事宜;信访举报业务培训会议3次,人数165人,为期1天,经费预算16500元,内容为通报2019年信访形势和分级录入扫描试点工作情况及信访工作开展情况;审理工作例会4次,人数60人,为期1天,经费预算6000元,内容为学习上级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方面新的政策、规定及要求,部署安排年度案件审理工作;互联网 监督操作培训会议,人数30人,为期1天,经费预算3000元,内容为湖南省互联网 监督平台运维操作培训会议;中央督导评查会议,人数156人,为期4天,经费预算15600元,内容为中央督导组交办案件、问题线索等办理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2.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2.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公务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1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是纪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市纪委举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等反腐倡廉工作的项目支出等。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如:市纪委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站等管理工作的支出等。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等安排的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
2019年市纪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市纪委共有在职人员206人,退休人员36人。内设科室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至第九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及信息技术保障室共19个部室;代管机构“市委巡察办”1个;信息中心、互联网 监督及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站3个二级机构。主要职责为:在市委、和湖南省纪委、省监察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对省纪委监委、市委负责。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19年市纪委支出预算为7210.6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34.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7.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1.60万元,固定资产购置3.05万元,其他支出21.00万元,项目支出3613.88万元。支出既包括保障市纪委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项目支出,如归口市纪委管理的“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建设经费”、“纪检办案专项工作经费”、“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五溪廉话》栏目经费”、“巡视组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市纪委基本支出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2019年市纪委共产生基本支出3596.80万元,其中“三公”经费96.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3.87万元,公务接待费2.15万元)
2019年根据市纪委委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委局领导与各部门实行经费预算管理,按领导的职务、级别和部门工作云顶yd2223线路检测的业务范围及在岗人数制定年度预算经费,年度预算经费是年度经费支出的上限,其中招待费不得超过预算经费总量的25%。严格执行接待公函及清单制度,控制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2019年委局接待费发生数2.15万元,仅为预算数44.88万元的4.79%。车辆运行费按行驶公里数进行费用包干,由驾驶员进行填报,车队队长按季度进行统计汇总,财务复核后定期向全委局公布使用情况。
(二)专项支出
市纪委专项支出包括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建设支出及专项业务工作支出。
1、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按市国库局要求,开设基建账户独立核算。2019年末累计基建拨款5432.78万元,在建工程4941.10万元,存货6.57万元,待摊投资14.40万元,预付工程款239.00万元,结余资金231.71万元。
2、市纪委专项业务支出既包括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党务公开经费”、“作风建设经费”、“警示教育经费”、“纠风工作经费”、“办案专项工作经费”等专项支出,也包括年度中临时性、一次性专项活动支出。2019年市纪委巡查、办案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共计3613.88万元。
三、资产管理情况
2019年是政府财务会计新旧制度转轨的关键一年,市纪委制定了详细的内部管理制度,所有资产统一采购、专人管理、定期盘点、集中处置、严格追责,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2019年根据新制度的要求对全部固定资产进行了实地盘点并补提折旧,对报废固定资产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建立了固定资产卡片和台账,责任到人,从而确保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市第五次党代会以来,市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锚定营造风清气正、云蒸霞蔚的政治生态这一目标,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年接着一年抓,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市委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聚焦突出问题,着力正风肃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坚定稳妥、稳中求进,突出守底线、抓重点、创特色、树形象、开新篇。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全市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巩固发展,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改善。
1、强化政治监督首责,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市委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清单管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向力力案、新晃“操场埋尸案”为镜鉴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重自觉。市纪委监委自觉将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下,主动及时向省纪委监委、市委请示报告工作,逐项抓好交办事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9件18人。
2、围绕中心精准发力,全力保驾护航“三大攻坚战”。以“四个了之”“一卡通”“一季一专题”为主题,用好“互联网 监督”平台,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市扶贫领域立案1337件,处分1014人,退还群众资金1454.5万元。助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对杨小峰等5人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审查起诉;对全市公职人员违规持有的2382万股农商行股份进行清退;督促收回农商行不良贷款13.5亿元、涉及公职人员1.99亿元,怀化农商行退出全国“问题机构”名单库。加大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监督问责,处理党员干部127人。
3、重拳出击“打伞破网”,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225人,处分185人,移送审查起诉25人,打伞破网位居全省前列。市县联动查处了辰溪覃善云案、溆浦向英果案、鹤城黄炳顺案、中方聂生勇案等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特别是在省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深挖彻查新晃“操场埋尸案”,对黄炳松、杨军等19名涉案公职人员严肃处理,沉积16年的故意杀人案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被彻底打掉,人民日报评论“为处理类似案件树立标杆”。坚持惩治不手软,全市共立案2015件,其中县处级45人,结案1612件,处分1524人;移送审查起诉64人,唐晓军、郭龙金等37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查处了林安凤、梁春生、李启康、罗生贵、谢开翰等腐败案件,追回潜逃人员2人。抽调73人次参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专案办理,出色完成任务。
4、持续宣战庸懒散、提振精气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认真落实省委“20条措施”、省纪委“10条措施”、市委“10条措施”,坚决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刀,查处相关问题131起,处分222人,推动“基层减负年”落地见效。从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规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异地交流干部生活保障等制度,全市共查处突出问题144件,处分198人,严肃查处了中方县铜湾镇原党委书记陈宗军等人在防汛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方县森林公安局原局长刘洪涉嫌寻衅滋事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开展“和风行动”,集中回访受处分党员干部1561人,为45名党员干部正名。
5、坚持边巡边改、未巡先改,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抓铁有痕推动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怀化反馈问题整改,积极配合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新晃县、芷江县、洪江市开展专项巡视检查,实行共性问题反馈清单制,推动其他县市区未巡先改。市县两级共巡察267个党组织,市本级全覆盖完成率74.4%,立案127件,处分113人。一体推进巡乡带村,全年巡察484个村(社区)党组织,《中国纪检监察报》予以专版推介。
6、做实做细监督基本职责,日常监督质效明显提升。强化纪律监督和派驻监督,抓实“上好一堂廉政课、梳理一套风险表、画准一张廉政像、谈实一次交心话、织密一张监督网”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全市所有市直单位均开展了专题党课教育;54个市直单位成立机关纪委;更新683名处级干部廉政画像;对市管干部谈话提醒2003人次。对9458人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开展检查,确保执行到位、不打“白条”。
7、全面聚焦便企利民,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实效。开展“提篮子”“打牌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辰溪县部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放贷并收取高额利息等问题。推动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全市共查摆突出问题3471条,整改完成率100%。督促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27831本,处理违规定点医疗机构240家,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1463个,查处食品生产违法经营315起,将群众一件件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变为开心事舒心事暖心事。
8、从严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模范机关。扎实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主题教育,开展“守纪律、讲规矩、重自觉、抓落实”作风专项整治,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稳步推进派驻机构、市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县市区党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向公安机关派出工作组,全面完成向洪江区、怀化高新区和经开区派出监察机构。把全员培训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举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实战业务培训班,开设“清源大讲堂”,培训7700余人次,督学考试34场次。坚持“零容忍”,处理纪检监察干部13人,处分5人。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1、市纪委部分纳入预算的常年性的专项工作经费,如党务公开、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宣教等专项支出,其专项工作已转变为相关部门的日常性工作,在具体支出时也无法与基本支出界定与区分出来,造成项目收支预决算统计汇总的误差。
2、建议财政部门多组织单位财务人员及分管领导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以适应新形式下财务工作的要求。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单位自评总分98分,等级“优秀”。
附件二: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