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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发布时间:2020-08-28 11:38

1.jpg中共辰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辰溪县监察委员会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15个(含机关党支部)、直属单位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2个、特设机构1个。具体为:

内设职能部门:、、、、、、、、、、、、、、机关党支部。

直属单位:

派驻机构:、、、、、、、、、、、。

特设机构:


办公室

职责: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息等日常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县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普通密码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办公办案设备装备采购等后勤管理服务;负责机关和派驻机构暂扣涉案款物保管;承办机关有关外事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等。办公电话:0745-5232160  投诉、举报电话:0745-12388

 

组织部

职责: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调查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县管企业、县属医院、学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办公电话:0745-5258246  投诉、举报电话:0745-12388


宣传部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负责起草、修改全县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县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制度规定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办公电话:0745-5253946  投诉、举报电话:0745-12388


党风政风监督室

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贯彻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作风建设规定、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冋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治理、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单位党委(党组)和乡(镇)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巡察工作;通过调阅有关资料、实地调研督导、进行约谈函询、监督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监督检查巡察整改;承担县管干部的廉政档案建立、维护、应用等工作;协调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等。办公电话:0745-5592908  投诉、举报电话:0745-12388


信访室

职责: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办公电话:0745-5230116  投诉、举报电话:0745-12388


案件监督管理室

职责: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纪检监察室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承担向市纪委市监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的具体工作;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办公电话:0745-5253436  投诉、举报电话:0745-12388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投诉、举报电话:0745-12388


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办公室)

职责:负责审理县纪委县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移送的需核实后追究纪律责任的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县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协助办理县监委负责的监察赔偿相关事宜;办理或协调督促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执行落实相关事宜等。

办公电话:0745-5592928  投诉、举报电话:0745-12388


中共辰溪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职责:负责巡察日常工作,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传达贯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做好与上级巡视机构的日常联络,落实上级巡视机构来辰溪开展巡视的配合、协调和服务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组成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健全巡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工作文书的建档、保管和使用,规范巡察工作运行;办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电话:0745-5254932


下设三个巡察组

职责:贯彻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承担县委分配的巡察工作,根据巡察工作方案研究制定巡察组具体工作,按要求认真开展巡察工作;根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回访督查;撰写巡察报告,提交问题移交清单,提出意见建议,配合巡察办督促被巡单位整改落实问题清单,并反馈办理结果;对巡察组干部进行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本组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问题清单销号;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一纪检监察室(加挂辰溪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牌子,简称县追逃办)

 职责: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会同有关部门对联系单位政治生态状况进行分析研判;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必要时可以办理派驻监察组和乡(镇)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同时履行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职责,具体负责协调落实省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承办对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等。办公电话:0745-5258146  投诉、举报电话:0745-12388

 

第二纪检监察室

 职责: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会同有关部门对联系单位政治生态状况进行分析研判;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必要时可以办理派驻监察组和乡(镇)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办公电话:0745-5258546  投诉、举报电话:0745-12388


第三纪检监察室

职责: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会同有关部门对联系单位政治生态状况进行分析研判;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必要时可以办理派驻监察组和乡(镇)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办公电话:0745-5258546  投诉、举报电话:0745-12388


第四纪检监察室

职责: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会同有关部门对联系单位政治生态状况进行分析研判;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必要时可以办理派驻监察组和乡(镇)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投诉、举报电话:0745-12388


第五纪检监察室

职责: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会同有关部门对联系单位政治生态状况进行分析研判;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必要时可以办理派驻监察组和乡(镇)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办公电话:0745-5592958  投诉、举报电话:0745-12388


第六纪检监察室(加挂问责工作办公室牌子,简称问责办)

 职责: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会同有关部门对联系单位政治生态状况进行分析研判;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必要时可以办理派驻监察组和乡(镇)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承办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方面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的调查处理工作等。办公电话:0745-5258346  投诉、举报电话:0745-12388


辰溪县“互联网 监督”信息中心

为县纪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

职责:负责监督平台基础数据库信息的采集、录入、核准和更新工作;受理群众的投诉和建议,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并及时在监督平台回复处理结果;负责信息系统和信息安全保密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平台的前后台检查维护;负责监督平台演示,前台查询操作指导,全县各单位信息员与监督员业务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市“互联网 监督”信息中心业务对接工作;办理县“互联网 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信息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电话:0745-5592908 投诉、举报电话:0745-5592908


中共辰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辰溪县监察委员会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职责: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常、及时向县纪委报告上述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干部的问题线索和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于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的组织提出问责建议;协助、配合县委巡察工作,监督驻在部门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任务;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做好巡察工作,不承担驻在部门开展巡察的日常工作;推动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领导班子和县管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及时向县纪委县监委报告;发现其他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会同驻在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强化监督职责。受理对驻在部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负责调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和非县管干部职务违法案件。受理驻在部门监察对象不服纪检监察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按照管理权限,对驻在部门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根据监察结果,对驻在部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负责对授权监督单位(含所属单位)纪检业务指导,负责行使对授权监督单位(含所属单位)监察对象的监察权;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完成县纪委县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综合监督:财政局、民政局。授权监督单位: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财政事务中心、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投诉、举报电话:0745-12388


 中共辰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辰溪县监察委员会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

 职责: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常、及时向县纪委报告上述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干部的问题线索和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于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的组织提出问责建议;协助、配合县委巡察工作,监督驻在部门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任务;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做好巡察工作,不承担驻在部门开展巡察的日常工作;推动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领导班子和县管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及时向县纪委县监委报告;发现其他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会同驻在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强化监督职责。受理对驻在部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负责调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和非县管干部职务违法案件。受理驻在部门监察对象不服纪检监察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按照管理权限,对驻在部门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根据监察结果,对驻在部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负责对授权监督单位(含所属单位)纪检业务指导,负责行使对授权监督单位(含所属单位)监察对象的监察权;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完成县纪委县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综合监督: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计局、扶贫开发办公室。授权监督单位: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投诉、举报电话:0745-12388

 

中共辰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辰溪县监察委员会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

 职责: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常、及时向县纪委报告上述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干部的问题线索和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于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的组织提出问责建议;协助、配合县委巡察工作,监督驻在部门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任务;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做好巡察工作,不承担驻在部门开展巡察的日常工作;推动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领导班子和县管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及时向县纪委县监委报告;发现其他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会同驻在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强化监督职责。受理对驻在部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负责调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和非县管干部职务违法案件。受理驻在部门监察对象不服纪检监察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按照管理权限,对驻在部门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根据监察结果,对驻在部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负责对授权监督单位(含所属单位)纪检业务指导,负责行使对授权监督单位(含所属单位)监察对象的监察权;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完成县纪委县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综合监督: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授权监督单位:辰溪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中共辰溪工业集中区工作委员会)、市场服务中心、供销合作联合社、投资促进事务中心。投诉、举报电话:0745-12388


中共辰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辰溪县监察委员会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

职责: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常、及时向县纪委报告上述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干部的问题线索和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于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的组织提出问责建议;协助、配合县委巡察工作,监督驻在部门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任务;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做好巡察工作,不承担驻在部门开展巡察的日常工作;推动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领导班子和县管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及时向县纪委县监委报告;发现其他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会同驻在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强化监督职责。受理对驻在部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负责调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和非县管干部职务违法案件。受理驻在部门监察对象不服纪检监察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按照管理权限,对驻在部门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根据监察结果,对驻在部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负责对授权监督单位(含所属单位)纪检业务指导,负责行使对授权监督单位(含所属单位)监察对象的监察权;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完成县纪委县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综合监督:县交通运输局。授权监督单位: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水运事务中心、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投诉、举报电话:0745-12388

 

中共辰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辰溪县监察委员会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职责: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常、及时向县纪委报告上述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干部的问题线索和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于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的组织提出问责建议;协助、配合县委巡察工作,监督驻在部门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任务;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做好巡察工作,不承担驻在部门开展巡察的日常工作;推动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领导班子和县管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及时向县纪委县监委报告;发现其他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会同驻在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强化监督职责。受理对驻在部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负责调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和非县管干部职务违法案件。受理驻在部门监察对象不服纪检监察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按照管理权限,对驻在部门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根据监察结果,对驻在部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负责对授权监督单位(含所属单位)纪检业务指导,负责行使对授权监督单位(含所属单位)监察对象的监察权;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完成县纪委县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综合监督:县教育局(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授权监督单位:县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县第一中学、县第二中学、县民族中学。投诉、举报电话:0745-12388


中共辰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辰溪县监察委员会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职责: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常、及时向县纪委报告上述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干部的问题线索和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于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的组织提出问责建议;协助、配合县委巡察工作,监督驻在部门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任务;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做好巡察工作,不承担驻在部门开展巡察的日常工作;推动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领导班子和县管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及时向县纪委县监委报告;发现其他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会同驻在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强化监督职责。受理对驻在部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负责调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和非县管干部职务违法案件。受理驻在部门监察对象不服纪检监察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按照管理权限,对驻在部门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根据监察结果,对驻在部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负责对授权监督单位(含所属单位)纪检业务指导,负责行使对授权监督单位(含所属单位)监察对象的监察权;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完成县纪委县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综合监督:农业农村局(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水利局、森林公安局。授权监督单位: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机事务中心、农村经营服务站、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农民素质教育中心、原种场、罗子山水库管理所、长田湾水库管理所、县堤防工程所。投诉、举报电话:0745-12388

 

中共辰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辰溪县监察委员会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职责: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常、及时向县纪委报告上述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干部的问题线索和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于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的组织提出问责建议;协助、配合县委巡察工作,监督驻在部门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任务;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做好巡察工作,不承担驻在部门开展巡察的日常工作;推动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领导班子和县管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及时向县纪委县监委报告;发现其他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会同驻在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强化监督职责。受理对驻在部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负责调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和非县管干部职务违法案件。受理驻在部门监察对象不服纪检监察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按照管理权限,对驻在部门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根据监察结果,对驻在部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负责对授权监督单位(含所属单位)纪检业务指导,负责行使对授权监督单位(含所属单位)监察对象的监察权;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完成县纪委县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综合监督:县委办公室(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县档案局)、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县委宣传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县新闻出版局(县4008云顶国际网站的版权局)]、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

授权监督单位:档案馆、史志研究室、融媒体中心、机关事务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县博物馆、县湘西剿匪文物陈列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投诉、举报电话:0745-12388


中共辰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辰溪县监察委员会驻县委政法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职责: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常、及时向县纪委报告上述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干部的问题线索和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于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的组织提出问责建议;协助、配合县委巡察工作,监督驻在部门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任务;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做好巡察工作,不承担驻在部门开展巡察的日常工作;推动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领导班子和县管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及时向县纪委县监委报告;发现其他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会同驻在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强化监督职责。受理对驻在部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负责调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和非县管干部职务违法案件。受理驻在部门监察对象不服纪检监察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按照管理权限,对驻在部门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根据监察结果,对驻在部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负责对授权监督单位(含所属单位)纪检业务指导,负责行使对授权监督单位(含所属单位)监察对象的监察权;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完成县纪委县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综合监督:县委政法委、司法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授权监督单位:县公安局所辖辰阳、先锋、城南、城北、火马冲、潭湾、安坪、黄溪口、田湾、修溪、谭家场、小龙门、龙泉岩、大水田、龙头庵、后塘、上蒲溪、罗子山、苏木溪、仙人湾、长田湾、桥头溪、船溪、柿溪、孝坪派出所。

下设:公安局工作组

行使派驻纪检监察组各项职能,推动公安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管理,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的业务指导;工作组组长列席县公安局党委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投诉、举报电话:0745-12388

 中共辰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辰溪县监察委员会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职责: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常、及时向县纪委报告上述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干部的问题线索和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于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的组织提出问责建议;协助、配合县委巡察工作,监督驻在部门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任务;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做好巡察工作,不承担驻在部门开展巡察的日常工作;推动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领导班子和县管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及时向县纪委县监委报告;发现其他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会同驻在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强化监督职责。受理对驻在部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负责调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和非县管干部职务违法案件。受理驻在部门监察对象不服纪检监察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按照管理权限,对驻在部门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根据监察结果,对驻在部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负责对授权监督单位(含所属单位)纪检业务指导,负责行使对授权监督单位(含所属单位)监察对象的监察权;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完成县纪委县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综合监督:县委组织部(含县委非公在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县委老干部局、县公务员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共青团辰溪县委、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科学技术协会。授权监督单位:老干部服务中心、党员教育中心、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投诉、举报电话:0745-12388


中共辰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辰溪县监察委员会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职责: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常、及时向县纪委报告上述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干部的问题线索和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于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的组织提出问责建议;协助、配合县委巡察工作,监督驻在部门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任务;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做好巡察工作,不承担驻在部门开展巡察的日常工作;推动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领导班子和县管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及时向县纪委县监委报告;发现其他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会同驻在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强化监督职责。受理对驻在部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负责调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和非县管干部职务违法案件。受理驻在部门监察对象不服纪检监察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按照管理权限,对驻在部门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根据监察结果,对驻在部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负责对授权监督单位(含所属单位)纪检业务指导,负责行使对授权监督单位(含所属单位)监察对象的监察权;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完成县纪委县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综合监督: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授权监督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计划生育协会、县红十字会、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投诉、举报电话:0745-12388


中共辰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辰溪县监察委员会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职责: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常、及时向县纪委报告上述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干部的问题线索和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于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的组织提出问责建议;协助、配合县委巡察工作,监督驻在部门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任务;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做好巡察工作,不承担驻在部门开展巡察的日常工作;推动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领导班子和县管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及时向县纪委县监委报告;发现其他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会同驻在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强化监督职责。受理对驻在部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负责调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和非县管干部职务违法案件。受理驻在部门监察对象不服纪检监察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按照管理权限,对驻在部门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根据监察结果,对驻在部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负责对授权监督单位(含所属单位)纪检业务指导,负责行使对授权监督单位(含所属单位)监察对象的监察权;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完成县纪委县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综合监督:县政府办(含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信访局、审计局(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科学技术局、应急事务管理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局。

授权监督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服务中心。办公电话:0745-5230080


中共辰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辰溪县监察委员会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职责: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常、及时向县纪委报告上述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干部的问题线索和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于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的组织提出问责建议;协助、配合县委巡察工作,监督驻在部门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任务;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做好巡察工作,不承担驻在部门开展巡察的日常工作;推动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领导班子和县管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及时向县纪委县监委报告;发现其他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会同驻在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强化监督职责。受理对驻在部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负责调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和非县管干部职务违法案件。受理驻在部门监察对象不服纪检监察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按照管理权限,对驻在部门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根据监察结果,对驻在部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负责对授权监督单位(含所属单位)纪检业务指导,负责行使对授权监督单位(含所属单位)监察对象的监察权;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完成县纪委县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综合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授权监督单位: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市管理事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县国土资源局黄溪口国土资源所、火马冲国土资源所、安坪国土资源所、潭湾国土资源所、修溪国土资源所、田湾国土资源所、国营仙人岩林场、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山林纠纷调处中心。投诉、举报电话:0745-12388

 (来源:辰溪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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